廊坊人才

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加入时间:2024-07-17


为做好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对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按照公布时间申报,请将附件10传到邮箱:langfangrc@163.com;

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111.63.208.196:8080/zcpsqd/home

2、严格执行2023年、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对于专业、学历、年限、奖励、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等要求,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不再使用。

3、现专业技术职务须和申报专业为同一系列;工作岗位须和申报专业一致;对申报专业分为省市级、县区级、基层的,如实填报。

4、对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职称专业,须满足相同或相近专业。对从业资格有要求的职称专业,须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实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先取得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后方可申报职称评审。

5、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业绩成果等材料须上传原件。毕业证书须有学信网证明有多个证书的须同时提供。荣誉、奖项、奖励等材料须同时将证书和批复文件上传至系统

6、论文须提供“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论文信息的检索

7、职称证书须与评审表、认定表、初聘表等材料同时上传系统。

8申报专业对工作时间、工作量、课时等申报条件有要求的,不得少于最低标准。符合申报职称专业的年限要求。取得现任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年限。

9、个人工作经历须与单位考核材料一致。

10转评系列(专业)按规定政策执行,符合规定年限、学历等要求

11、中小学教师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培养指导青年教师,须附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12、中小学教师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社科基金成果奖;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等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市、县级专业奖励、荣誉称号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

    13年度考核中的嘉奖和记功不作为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的奖励。

14、乡村中小学25年教龄教师所在(市、区)教育局开具乡村25年教龄证明。

    15、中小学正高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申报,不得超报。

16在我市参加评审的各类(含中省直驻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提供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申报单位(工作单位临时变动的,可含原单位)连续半年以上的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记录

17、我市行政区域外的民营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

18、企业申报人员须上传所工作企业的营业执照。一步到位申报人员须上传个人首次申报承诺书,单位开具非公企业证明。

19、绿色通道、破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申报材料经市职改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燕赵英才卡持有者、廊坊市级专家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按相应政策进行职称申报。

2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1号)的支持政策外,须满足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的其他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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