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廊坊搏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倩、苏亚静、高颖、陈雪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260-263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3月279 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川功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沈振东、刘艳丽、史建涛、陈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300-301、319-320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3月2714 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耕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黄超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158号),已于202311月2214在本委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并于2023年11月22日对此案依法裁决。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河北耕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申请人黄超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当事人若对本裁决不服,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此案裁决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及补正裁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增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建辉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305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3月2814 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廊坊市佳品纸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董爱华、赵振全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297、298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3月2914 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猫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田星、李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289、290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4月29 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安次区涛鸭乐园儿童乐园

本委已受理郭丽、窦玉玲、石双玉、程丹、杜翠华、孙玮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592-594、634、651-652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3月299 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自贸试验区精武公共安全研究院

本委已受理崔洋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145号),已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十四时在本委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并于2023年11月21日对此案依法裁决。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天津自贸试验区精武公共安全研究院与申请人崔洋洋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8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当事人若对本裁决不服,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此案裁决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及补正裁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廊坊市万立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郝思会、杨俊义、徐明红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308-310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4月214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廊坊市伟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房燕春、高彩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2]第559-560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4月314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新绿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田立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334号)因你公司地址无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开庭(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3月289 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2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长弘国瑞(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廊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100号),已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十四时在本委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并于2023年11月29日对此案依法裁决。裁决如下:1、申请人李雪与被申请人长弘国瑞(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2022 年3月1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至2022年8月30日;2、被申请人长弘国瑞(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李雪自2022年3月1至2022年8月30日因未签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12000元。当事人若对本裁决不服,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此案裁决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及补正裁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