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北博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本委受理郝琳琳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劳人仲案【2023】600号),现案件已审结。现因你公司无法联系,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河北博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支付
申请人郝琳琳工资4920.0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若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若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河北其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付娜、佟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劳人仲案[2023]681、687号),现因你公司无法联系,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等文书。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10日内。上述案件开庭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下午2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按缺席处理。本委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院内人社局430。
河北星之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杨紫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劳人仲案[2023]666号),现因你公司无法联系,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等文书。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10日内。上述案件开庭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上午9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按缺席处理。
山东跃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本委受理李雪艳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劳人仲案【2023】506号),现案件已审结。现因你公司无法联系,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山东跃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给
付申请人李雪艳工资7000.00元;
2、被申请人山东跃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给
付申请人李雪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部分7000.0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若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若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本委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人社局430。
廊坊市广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