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开展好人社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按照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廊办发〔2017〕13号)规定和我局工作需要,特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诚邀廊坊市区范围内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向我局提供本所简介、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简历及年度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并注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选聘。

担任法律顾问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能胜任本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相关资料请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2239492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9房间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