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23年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第五批)

 

根据《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优化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冀就字〔2023〕2号)精神,经对廊坊市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进行初步审核,拟拨付返还资金122144.51,现将企业名单及享受返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6日—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2227016。

 

 

附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