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采购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整理服务的比选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整理服务。

项目服务期:3个月。

项目内容:对2015年-2018年、2022年的工伤认定业务档案(数量约1.4万卷,具体以实际存量为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

二、质量要求

1.对档案进行分类、组卷(一人一卷,多卷一盒)、排序、剔除重复文件、编制页号、拟写案卷目录,制作案卷封面(牛皮纸)、著录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扫描、图像处理、存放备份,装订、装盒、填写档案盒信息、上架入库。

2.工伤档案扫描分辨率需达到300DPI及以上,彩色模式。

3.纸质档案能够实现向档案馆移交。

三、项目保障要求

1.项目实施期间所需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设备等)、办公耗材(牛皮纸、档案盒)等由服务供应商提供。

2.整理过程中发现文件材料有所缺漏,为维护文件材料之间应有的联系,确保档案完整性,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追补材料归档。

四、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单价最高限价7元,总价最高限价9.8万元。各服务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结算方式

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中标价。

六、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服务供应商近3年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报价时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服务供应商需对此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的工作团队,整理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拟安排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2人)需具备档案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3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有多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优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按照服务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档案管理经验,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综合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将采取“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评分成交结果将按规定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签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