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城县马六郎现勇彩钢安装队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大城县马六郎现勇彩钢安装队:
你单位职工宁俊峰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2年10250025号),鉴定结论为:七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0个月。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