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三河市仲云废品回收站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三河市仲云废品回收站:

你单位职工宋水峪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0年10820041号),鉴定结论为:六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2个月。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