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通过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下载或业务窗口领取《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或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局收发室接到相关信函后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签收。  

(二)通过受理窗口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业务窗口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做好记录。对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业务。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邮箱地址lfrsxx@126.com。     

 

                                             

 

                                             编号: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个人)

申请人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信息名称

 

其他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用途(请提供自身特殊需要相关证明)*

自身生活需要自身生产需要     

自身科研需要查验自身信息

信息介质*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         

获取方式*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自行领取/当场查阅、抄录

有效证件

身份证或社保卡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或社保卡反面复印件  *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回执编号

 

备注

 

注:请仔细阅读申请说明后签字,申请表申请人签字(盖章)处签字,一起提交。标注*处须填写或必选项。

 

申请说明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受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请提供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但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从事违法活动,出现利用依申请公开信息从事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供信息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行政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汇总或者重新制作等处理。

  三、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请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咨询纪检监察等栏目提交或者拨打12333咨询电话反映情况。

  四、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身份提交申请,避免因填写不规范影响到您的申请,如属机构、企业或者社团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五、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身份证或社保卡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标注*处必须填写/必选项。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本人已阅读  (本人签字或盖章)

 

                                            

 

 

 

 

 

 

编号: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其他组织信息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邮政编码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信息名称

 

其他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用途 *

 

信息介质 *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         

获取方式  *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当场查阅、抄录

有效证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社保卡正面复印件*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回执编号

 

备注

 

注:请仔细阅读申请说明后签字,申请表申请人签字(盖章)处签字,一起提交。标注*处须填写或必选 

 

申请说明

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受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请提供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但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从事违法活动,出现利用依申请公开信息从事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供信息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行政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汇总或者重新制作等处理。

  三、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请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咨询纪检监察等栏目提交或者拨打12333咨询电话反映情况。

  四、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身份提交申请,避免提交后,因填写不规范影响到您的申请,如属机构、企业或者社团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

五、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身份证或社保卡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标注*处必须填写/必选项。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本人已阅读  (本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