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2021半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保险补贴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中“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规定。今年半年市本级共有2家企业(单位)申请享受政策。经按政策规定审核《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票据等资料,共10名职工符合享受政策条件,核算社会保险补贴5.34132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11766万元,医疗保险1.929792万元,失业保险金0.12923万元,工伤保险金0.164639万元),岗位补贴2.96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岗位补贴标准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3。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两项合计8.302321万元

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2021年下半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121日至202112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6-2227946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

廊坊市2021年下半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保险补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