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北张跃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大劳人仲案字(2020)97),经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于2021423日对此案依法进行缺席裁决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河北张跃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李慧支付2019420日至2019720日的工资¥45000被申请人河北张跃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李慧支付2019420日至2019720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45000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