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松花诉廊坊市派思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决结果的更正公告

 

2021年1月5日,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廊坊市安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于刘松花诉廊坊市派思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决结果的公告,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第五行至第七行,“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廊坊市派思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申请人刘松花拖欠工资58267元、支付申请人李志华拖欠工资1425元。”更正为:“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廊坊市派思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申请人刘松花拖欠工资5826元、支付申请人李志华拖欠工资1425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次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