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线上职业培训平台(资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稳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满足广大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需要,根据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6号)相关要求,就做好我市征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资源)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上培训平台相关要求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征集条件分为以下3类:

(一)基本条件

1、平台应具备在线服务资质。要求依法登记、已经正式运营服务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可以是企业、培训机构,也可以是第三方平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平台1年以上运营经验,可支持不低于2000名学员同时在线学习,不能因在线学员访问量过多发生“系统瘫痪”等情况

3、平台具备完备的客服体系,能够快速、积极、全方位的为培训学员提供线上或电话咨询

4、平台应提供多种学习形式,方便培训学员依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学习方式(电脑或手机),并有效记录学员在线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确保记录可信且不可更改

5、平台应能够进行人脸采集,并可按课时进行人脸识别签到,实现实名制注册、实名制培训;具备防刷课功能,以保证学员的学习质量能够实现培训对象人离线断;能随机进行学员参训场景截图并进行保存;方便培训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监管学员的学习情况

6、平台应具备课堂互动功能,方便学员与教师之间的沟通

7、平台为各级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账号,管理机构实时检查、监管学员的学习情况,对培训情况进行截屏或截图。支持学员学习档案的批量导出,方便管理机构核查学员的学习情况。

8、具备参学人员培训进度、到课率自动统计功能,能够自动筛选出到课率低于80%的培训学员 

9、能够在线打印培训档案、培训合格证书

10、鼓励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面向劳动者个人提供免费线上培训服务。确需收费的应与平台使用方协商一致,能提供正常收费手续。

11、平台注册、登录和使用界面友好、便利,功能完善,设有政策有宣传、网络招聘等功能,能够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链接。

12、具备储存5年培训对象在线注册、签到、到课率、答题和考核成绩等培训信息的条件

13、有专门的技术团队确保及时响应、处置技术故障。

14、积极主动接受培训主管部门监管,向培训主管部门、企业或培训机构开放平台管理后台。

(二)直播课堂要求

1、具备通过在线直播实施线上教学活动的技术条件直播平台应具备课堂点名功能,方便培训机构或管理机构进行课堂管理

2、采取直播方式开展线上培训的平台, 提供鉴别黄赌毒、禁播敏感话题等有效措施,并提供有效监管手段。

3、采用直播形式开展的线上培训,每节课时长不低于45分钟

(三)录播课程要求

1、录播课程涉及工种的数量不限,每个工种的课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对工种、培训层次的要求,是成体系的数字课程资源

2、具备通过视频录播等形式实施线上教学活动的技术条件

3、授课人应有较高的技能理论和操作水平,原则上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3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鼓励采用技工院校、高职、高校教师和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高技能人才授课的培训课程。

4、每学时不得少于45分钟,且有培训要点、课中答题

培训结业考核等内容

  5、录播课程设置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线上培训需要符合要求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学时安排),以理论知识和技能演示内容为主,每课时45分钟以上,课时数应达到30课时以上。

  6、录播课程中可适当安排: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

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每课时45分钟以上,课时数应达到10课时以上。

7、授课内容和形式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特点,符合职业技能

培训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现场培训、实训的模拟仿真效果。

各有关单位平台符合第(一)、(二)、(三)类条件的;符合第(一)、(二)类条件的;符合第(一)、(三)类条件的均可向我局推荐。

二、征集线上课程资源相关要求

鼓励企业、职业培训院校(机构)、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特别是获国家、省级奖励的高技能人才,为我市开发、提供优质培训课程资源。支持我市企业和定点培训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搭建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网站、开发符合标准的线上课程资源。凡符合本文征集线上培训平台相关要求

(三)项录播课程要求的数字课程资源都可向我局提供。

三、征集时间

首批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此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实行边征集、边推广、边完善,征集、推广、完善同步进行。

四、提供材料

符合征集条件的线上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培训平台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社会力量办学许可有关单位证照资信,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我市自建培训网站、面向内部职工开展线上培训的企业只需提供法人证照信息材料。

3、平台建设材料,包括平台架构、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

4、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应用情况等信息。

(二)课程资源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课程资源情况表;

2、培训大纲、课时安排、考核安排;

3、授课人资质、获奖材料(复印件);

4、引进的课程资源需提供其合法使用的证明。

四、评审推荐程序

1、请有意愿的平台、机构、个人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交相关材料。

2、征集到的在线培训平台、课程资源,由市人社局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评估筛选,将优质的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向企业、定点培训机构公布、推荐,由企业和定点培训机构选择使用,免费向参学参训的劳动者个人开放。

3、递交的资质材料和文字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邮箱lf2227904@163.com。

联系单位:廊坊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和农民工工作科

人:郑健  冯坤

联系电话:0316-2227904 

附件: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表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课程情况表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