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关于对霸州市佰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文书送达公告

 

霸州市佰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委于2019年5月28日受理张旭诉你公司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霸劳人调仲案字2019-100号),因申请人张旭个人原因此案中止至2019年9月10日,此案已于2019年9月11日恢复审理。现因你公司已无实际办公地点,无法履行直接送达,相关负责人电话无应答,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文书。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10日内。上述案件开庭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上午9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按缺席处理。本委办公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16号,联系电话:0316—7863602。

 

    特此公告

                  

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