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坊市财政局

廊坊市民政局

廊坊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社保扶贫工作是助力落实河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保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超前谋划,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人社部门成立社保扶贫工作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本地社保扶贫工作的实施。

二、狠抓环节,推动政策落实

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准确把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一揽子扶贫惠民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好社会保障安全网稳定器的作用,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避免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要坚持政策制定、经办服务、信息支撑三位一体,切实促进社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确保高效实施

(一)各县(市、区)人社、财政、民政和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责任担当,着力保障社保扶贫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精准识别贫困人员,建立信息动态共享机制。

(二)着力提升基层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助力社保扶贫工作高效实施。各县(市、区)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保扶贫政策和业务经办培训,要加快乡、村两级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步伐,借助代办员补助资金发放,建立调动村代办员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人社建设成果,强化信息平台支撑作用,确保社保扶贫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社保扶贫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县(市、区)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为社保扶贫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明确一名社保扶贫工作领导机构专门联络人,负责市县两级的联系和沟通。联络人名单请于330日前上报。

 

市级联络人:杨尊尊

联系电话:0316-2227221

电子邮箱:lfnongbao@163.com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坊市财政局

 

廊坊市民政局        廊坊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