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廊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1),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进行监督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工作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基金管理及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对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负责人事考试工作负责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进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相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综合管理吸引留学人员来廊回国工作或定居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省批准的全市表彰奖励办法不含中国共产党党内表彰公务员奖励),组织指导市直各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负责评比达标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落实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五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做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市教育局负责

       (与市外国专家局职责分工参照省对口部门职责分工执行

 

 

                                        二〇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