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共3项)
序号 |
行政审批事项编码 |
行政审批事项 |
审批类别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
设定中介服务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
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17 |
1001001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
注册资本证明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八条 |
验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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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001003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批、审查、核准 |
行政许可 |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
拟建学校的注册资金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十条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十条 |
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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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001003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批、审查、核准 |
行政许可 |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
拟建学校的固定资产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十条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之《民办职 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十条 |
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
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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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审改办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