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流动党总支:
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党支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核心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性修养、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准确把握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掌握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思路方法,提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务工作、群众工作和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局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
三、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2018年12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座谈讨论、经验交流、考察参观”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课程安排(见附表)
五、培训要求
1.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培训,专心学习,积极交流,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遵守培训纪律。参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如因故不能参加,需履行请假手续,除向所在部门履行请假手续外,还需要向机关党委副书记王春泉同志请假。
3.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培训,把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学习培训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以培训促提升、促党建、促发展。
4.请各支部书记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目前所在支部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任现职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请于培训开始后的第二天交机关党委(发送电子版至rsjqzlxhdb@163.com)。
中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