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一、 抽查依据。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抽查对象。
经我局审批,处于存续状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将作为抽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2018年重点抽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内容:
(一)办学条件;
(二)教职工情况;
(三)依法办学情况;
(四)教学及管理情况;
(五)信息发布情况;
四、抽查时间。
2018年6月份
五、抽查方式。
通过抽签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六、抽查比例。
抽查的对象不低于市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量的10%。
七、抽查公示。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抽查后续处理。
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