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一、     抽查依据。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抽查对象。

  经我局审批,处于存续状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将作为抽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2018年重点抽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内容:

  (一)办学条件;

  (二)教职工情况;

  (三)依法办学情况;

  (四)教学及管理情况;

  (五)信息发布情况;

  四、抽查时间。

  20186月份  

五、抽查方式。

   通过抽签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六、抽查比例。

  抽查的对象不低于市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总量的10%

  七、抽查公示。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抽查后续处理。

  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