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〇一八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廊有关单位:

现将《二一八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14

 

 

 

 

 

 

2018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做好我市2018年职称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8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22号),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下放申报资格审查权限。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负责。

    2.推进直评直聘制度。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参照《河北省推荐科研人员职称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探索在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实施直评直聘办法,进一步畅通相关领域职称申报绿色通道。二是为海外人才在我市评定职称开辟绿色通道。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通过其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单位,不受地域、身份、单位性质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一步到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做好年度职称评聘工作

    1.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一是实行按岗位比例和申报条件双控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关于下放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规定的比例要求,确定申报推荐数量。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的,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要严格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不得随意降低申报条件,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变通。二是严格核准备案程序。市职改办对全市申报数量进行宏观调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将申报推荐数量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备案后的申报推荐数量应在本单位公示。三是严格执行申报推荐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河北省职称申报推荐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要研究制定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坚持申报人和单位“双承诺”制度、审核结果告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强职称申报诚信体系建设,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当事人、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坚持“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市职改办、主管部门加强对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一是组建调整职称评审专家库。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理调整职称评审专家库。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建立专家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认真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各评审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组建评审委员会。严格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组建的初级评审委员会,要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同时,提交评审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评价标准、评审办法、量化打分标准、评审专家等。三是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评审工作,各评审委员会实行封闭管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实行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制度,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初级评审结果报市职改办备案。四是加强监管。市职改办及主管部门采取“两随机一公开”方式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巡查,将抽查、巡查情况通报公开。各级各专业评委会要主动接受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强化自律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3.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规范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聘用,按照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岗位聘用并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加强聘期考核,做到人岗相适、能上能下。市职改办及主管部门加强职称聘用事中事后监管。原则上对各单位上报的聘用方案每年上半年核准一次。

(三)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对全市职称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力争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今年继续使用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数据的审核、传递和交接,逐步实现职称信息网上查询。

二、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申报评审的任职资历、退休年龄问题

2018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181231日计算,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8630日计算。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81231日计算。

(二)关于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评审问题

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落实相关待遇。我市按照省下达的推荐指标组织申报推荐,科学合理分配,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30%

    (三)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明年开始执行。

    (四)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今年上报国家评审。

    上述政策规定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三、工作时间安排

1.6月上旬安排部署全市职称工作。

    2.6月底前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审核工作。

    3.715日前完成全市申报推荐数量审核备案。

4.7月底前完成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职称评委库的建立、调整工作。

5.8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完成中级职称资格审核及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市职改办抽查。

6.8月底前完成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查及申报材料交接和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工作。

7.10月份完成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交接及中级职称评审。

8.年底前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和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