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我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主要做法是: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梳理、修订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取消了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工伤医疗服务机构资格审查、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资格审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初审申报等四项行政权力。

2、按照廊政法办【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个职权类别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进行梳理、修改完善,并将调整完善的内容报法制办备案公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和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进行了重新修定,报法制办备案并在本局网站公开。目前,我局有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4项。

    二、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廊政法办【201612号)要求,制定了《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标准和评议办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进程,促进我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序开展。

2、根据省厅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核准等行政执法活动案卷进行集中抽查。

3、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实施我市人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将我局6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市本级第一批随机抽查事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以来已批设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首批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

4、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及时依据最新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结果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更新网站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转变职能,深化服务

1、编制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廊人社发〔2016138号)和市审改办《关于做好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工作的通知》(廊审改办【20166号)文件要求,组织我局相关科室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整理公共服务事项25项,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报市审改办备案并在本局网站公开。

2、加强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服务。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工伤保险业务全面实现网上申报。启用新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医保及微信平台正式开通,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医保信息查询、医保缴费、医保业务的在线服务,受到群众一致欢迎。

    四、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培训

1、制定学法制度、计划。印发了《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组织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组织我局12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班,并通过考核。

    310月至11月组织本局51名行政执法人员分三期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并参加考试,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年检任务,保证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廊政法办[2016]26号文件要求,我局实行了法律顾问制度,与张克锋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一年来,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对我局起草的《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8项政策规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代理了王志新诉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履行行政给付法定职责等5个诉讼案件,并多次到人社局进行法律解答。

2017年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的的行政执法体系,不断提高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一、开展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做到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

二、推进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市政府“放、管、服”有关工作要求,适时结合国家、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等工作,稳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三、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坚持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12月份全省“法治月”活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