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人社发[2017]151


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102829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今年起,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凡2014年或2015年在我省报考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二)2017年度我省统一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安全工程师报考人员于201784日至8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

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2517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1020-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打印);

2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2年9月前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任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需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考生81415携带报考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考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 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5)执行。

报考条件如下:

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93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8、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9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其余3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

六、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混合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网络阅卷。请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用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方法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6)。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

邮编: 100012

电话: 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 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表

22017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3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5、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6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O一七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考试    考务   通知                 

抄送:  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附件1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表

                                           

考试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网上打印

准考证

时 间

考试时间

安全工程师

201784日至8151730

201781415

20178251730

20171020日至1026

2017102829

 


 

 

附件2 

2017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

单位代码表

市直

1001

广阳

1002

安次

1003

开发区

1004

三河

1005

霸州

1006

香河

1007

永清

1008

大厂

1009

大城

1010

文安

1011

固安

1012

 

                                              

 

 

 

 

 

 

 

 

 

 

 

 

 

 

 

 

 

 

 

 

 

 

 

 

 

 

 

 

 

 

附件3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所学专业

 

专业技

术职务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章)

   

 

 

 

 

 

 

 

 

 

 

 

 

 

 

 

 

 

 

 

 

 

 

 

 

 

 

 

 

 

 

 

 

 

注: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下发之日(20029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

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附件4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门类代码

及名称

20113月起学科名称

97年—20112月学科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08 工学

0801 力学

0801 力学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

工程力学

0802 机械工程

0802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冶金物理化学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

0808  电气工程

0808  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08  工学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3 建筑学

0813 建筑学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4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5水利工程

0815水利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及测量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工业催化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质工程

0819矿业工程

0819矿业工程

采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08  工学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制糖工程

发酵工程

皮革化学与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轮机工程

水声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人机与环境工程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核能科学与工程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核技术及应用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0828 农业工程

0828 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化工程

农业水土工程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29 林业工程

0829 林业工程

森林工程

木材科学与技术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1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4 风景园林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公安技术

 

 

12 管理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

1202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3农林经济管理

1203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全国)(1997年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二、本科专业

分类

20129-现在专业名称

1998-20129月专业名称

1993-1998

专业名称

1993年前专业名称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工程

矿物加工

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察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能源与

动力工程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利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

材料工程

金属

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

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

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

储运工程

油气

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制药工程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给排水

科学与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与

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环境与

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监视,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像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测控技术

与仪器

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航海技术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核

技术

核工程与核

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管理学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

三、其他

专科、中专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与本附件所列本科专业相应、相近专业执行。

 

 

附件5

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一、原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印发<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7109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中所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五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劳动安全工程        

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设备或物质的监测、控制技术,危险品储运的安全控制技术;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二)劳动卫生工程

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卫生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卫生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程

承压设备安全工程或起重设备安全工程中的科学技术或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规划设计与实施;安全生产运行控制;检测检验、监控、监督监察与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四)安全检测检验技术

1.生产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和评价方法、技术研究;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维修;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2.综合性专职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五)安全系统工程

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安全工程监督与综合性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研究制定;事故危害预测预防与咨询建议、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详细信息

职业名称: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编码:2-02-28GBM 20228

所在分类: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12-02-28-01    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规划、设计、安全防范风险和系统防护效能评估并指导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识别、分析和评价被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风险、编制系统建设规划;

2.研究、设计被防护对象、系统自身的防护方案和系统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3.制定系统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并指导工程施工;

4.编制系统操作手册和报警处置预案;

5.分析、评价系统防护效能,并出具评价报告;

6.进行安全防范技术咨询。

22-02-28-03    安全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落实安全生产事项;

2.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指导实施;

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和安全培训方案。

4.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事故危害预防预测,分析、评估、处理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5.制定、评估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6.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7.进行职业卫生预防预测。

32-02-28-04    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生产安全风险度分析、事故影响范围预测、损害程度估算并制订防范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收集案例资料,编制生产安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方案。

2.实地勘查、测量、辨识、定性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源;

3.量化计算风险度,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原因、影响范围、损害程度;

4.制定防范生产安全风险的技术、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

5.提供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咨询服务,编制评价报告。

 

 

 

 附件6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根据2011年以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为便于考生更好地应考,就《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如下说明。

一、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第18号、第13号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第81号、第47号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第52号、第48号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第18号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第73号修正)

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6号公布,第638号修正)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公布,第638号修正)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第591号、第645号修正)

9.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638号、第653号修正)

1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653号修正)

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2.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第63号修正)

13.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第42号、第77号修正)

14.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78号修正)

15.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1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正)

18.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第119号修正)

二、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3.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公布,第78号修正)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第79号修正)

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79号、第89号修正)

6.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79号修正)

7.《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号修正)

9.《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公布)

1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公布)

1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12.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第63号修正)

13.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公布)

14.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79号、第89号修正)

15.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第80号修正)

16.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第78号修正)

17.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公布,第80号修正)

18.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第89号修正)

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

20.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