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职业资格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市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资格改革措施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工作范围包括:清理国务院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清理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55项职业资格、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书,逐个厘清其与劳动者就业、企业营业准入、企业资质晋升、人才评价之间的关系,建立清单(台账),实施清单管理。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做好本区域内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职业资格改革工作机构,做好本区域内有关单位职业资格证书、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书清理工作(没有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区也要做好区直单位有关证书的清理工作)。

2、市直有关单位要牵头做好本行业内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由人事部门牵头做好本单位、下属单位职业资格证书、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书清理工作。

3、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编制《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相关证书清单》(见附表),对目前还在发放、使用有关证书进行登记,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保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位进行清理(都要在清单中注明),凡7月底前清理到位的,属于自查自纠问题。务于713前将编制好的清单(签字、盖章后)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报电子版),我局将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清单。

4、建立周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对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鉴别、清理并在清单中进行记录,于每周四1200前将清单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发现问题的也要进行“零报告”。

5、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不按时报送清单和“零报告”的县(市、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于违法违规设置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传真):2227904

联系邮箱:lf2227904@163.com

周报告联系人:郑健、张汝楠 

 

附表 承诺书

 

            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相关证书清单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