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卷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

()行政执法内容是否超出职权范围;

()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行政执法所涉及到的事实、证据、数据等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案卷的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齐全;

()案卷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需要评查的其他内容。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和标准,确保案卷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行政执法人员限期改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政府法制部门。
 
六、案卷评查采取重
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每年组织一次,可以结合年底工作目标考核,纳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的内容;也可以结合政府法制部门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单独进行。评查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