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才

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对中心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人才工作载体进行统计调查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3-03-27


中心各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现将廊坊市职改办《关于对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人才工作载体进行统计调查的通知》进行转发,请按文件统计报表,另提几点要求:

1、为防止信息重报,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企业单位登记机关是廊坊市各县区,直接在各县区申报;档案在市人才服务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暂无工作或工作地在廊坊市域外的,统计报表报市人才服务中心。(企业单位所属信息查询:百度搜索“企查查”,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工商信息”中的“登记机关”)

2、报表地址: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广阳道144号前楼212房间),电话:2335615,报表截止时间:2023414

3、企业单位盖章报纸质版, 同时传送电子版(文件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到人才服务中心邮箱langfangrc@163.com;暂无工作单位人员填报信息后在空白处签名及联系电话,电子版传送邮箱。

                                                                             

关于对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人才工作载体进行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厂县社会事务局,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综合办公室,市直相部门、中省有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数量、分布、结构等基本情况及人才工作载体建设情况,为制定科学的人才政策提供参考,经局党组批准,决定对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及人才工作载体建设进行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一)在廊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中,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等专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同一个人,只统计职称最高级别的信息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也在统计之列;

(二)在廊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中工作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中,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及专项能力证书的各类技能人才,同一人不同层次的都统计

(三)在廊坊市辖区内受到国家、省、市表彰或命名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四)在廊坊市辖区内的各类人才载体,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五)离退休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计算时间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各项信息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组织分工

此次统计调查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中省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的相关信息审核和统计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市级本系统单位内人才的相关信息审核和统计工作;中省有关部门负责单位内人才的相关信息审核和统计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由所在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统计。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早动快,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尽快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要力求全面、准确、真实。

(二)要具体详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详细台账,做到既有数量的统计,又有具体的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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