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才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业务问答


加入时间:2022-06-08


一、流动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河北省外转入提供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河北省内转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

2.有下列情形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不予接收:

1)人事档案未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

2)所在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

3)预备党员或预备期已满,但尚未办理转正手续的;

4)受留党察看处分、察看期未满和未恢复党员权利的;

5)由于个人原因,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办理期限的;

6)出国(境)移民定居的。

二、流动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河北省内转出本人提供接收党支部全称,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转出。

河北省外转出本人提供接收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全称,到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

2.交足本人党费。

三、流动党员如何怎样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应按照党章规定按期交纳党费,廊坊市市本级流动党员微信扫描“党费缴费二维码”按时交纳党费,所缴党费直接汇入党委党费专用账户。县(市、区)流动党员按组织关系所在地的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

廊坊市 2335615   三河市 3215257   大厂县 8823821

香河县 8321750   广阳区 2762156   安次区 5219862

永清县 6696995   固安县 6190181   霸州市 7867918   

文安县 5280227   大城县 5500395   开发区 607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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