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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业务问答


加入时间:2022-06-02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有哪些?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其范围主要包括: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哪些作用?

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和退休的过程中,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政策依据有哪些?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转递;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五、谁来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七、哪些材料应及时归档,如何办理?

1.国内学历学位材料。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

2.国(境)外学历学位材料。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归档。

3.职称材料。

4.党员材料。正式党员材料应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预备党员材料应在转正后归档。

5.工作材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形成材料,应由材料形成单位通过机要方式或派专人转递。非国有企业等单位形成材料一般由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6.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

八、如何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查阅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2.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

 3.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意。

 4.查阅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从严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九、依据档案记载可以出具哪些证明,如何办理?

1.亲属、经历、履历等公证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2.养老、特殊工种、购房、年休假工龄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3.其他证明。

十、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中应该有哪些材料?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

十一、留学归国人员档案有哪些材料?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习成绩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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