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才

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11-12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对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专业)的初级和部分中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现将2021年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具体开展流程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单位与存档单位原则上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职改部门进行申报,所需档案相关证明材料由人才服务中心予以提供

二、考核认定条件:

1)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下同)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形延长2年考核认定,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材料。

三、申请时间

交表日期为2021年11月15—2021年11月30日。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底色不限。

2)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期限1个月,按后取学历进行考核认定的,请一并携带原始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原始学历查询结果)

学信网查询步骤:学信网-学历查询-零散查询-输入信息-手机短信获取查询码-打印备案表(带二维码)

3)提供有效、期限连续的劳动合同且经人社部门备案;或者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与申报单位一致)。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的期限须满足申报考核认定的年限。例:本科毕业在专技岗满一年,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签订满1年以上且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与档案中劳动合同保持一致,如档案中有劳动合同可申请借出),或提供申请人已缴纳1年以上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以此类推。

4)单位公示证明(至少一周)原件每人一份,上报时加盖公章,注明“经公示,无异议”。

5)《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附件1)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填写要求:“认定级别”请填写“初级”或“中级”;“认定方式一栏暂不填写;“认定系列”及“认定专业”请参考“2019年评审条件”;“现资格”和“现资格取得年月”是指以前初聘的“技术员”资格,以本人档案中的《初聘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为准,如果没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6)申请人将个人信息录入《考核认定信息录入模版-姓名》文件,并将文件名中“姓名”更改为申请人姓名(例如:《考核认定信息录入模版-李四》)发送到邮箱:langfangrc@163.com

                          

 

                                           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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