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才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加入时间:2021-03-0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廊坊市《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廊坊卫生职业学院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面试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选聘人数、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计算节点);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以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5、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照《廊坊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择业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计算节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3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廊坊人才网、廊坊卫生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申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2021年3月3日3月9日,将下列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fwyzzrsk@163.com

1、下载并填写好的《廊坊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各种职业能力证书及奖励证书;

7、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中:2-6项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其中身份证需正、反两面扫描。

学院选聘工作办公室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2021年3月24日-25日,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送交材料时,考生凭14天内申领的“河北健康码”、最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现场扫描行程码,并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办公室。外地考生如不便来廊,可自愿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资格复审材料寄到学院选聘工作办公室,待资格复审完成后,将证件予以退回。

(三)选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答题时间9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0日上午9:00-10:3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计划、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选聘计划与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3比例的,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选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廊坊卫生职业学院行政楼

①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指定内容,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教学内容表达等基本教学能力。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提前15分钟备课。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提前15分钟准备。

面试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应聘者面试项目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觉如实进行考试前14天的健康监测。考试当天,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面)试准考证》和最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现场扫描行程码,并测温正常后可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3、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份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拟聘人员提出考察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察工作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疫情情况,按照国家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五)体检

对拟聘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从本岗位中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最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自行佩戴口罩,并于体检前申领“河北健康码”。

(六)公示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廊坊人才网、廊坊卫生职业学院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七)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缺额,可以分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查、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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