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廊坊利华合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12月8日受理程子珍诉你公司劳动仲裁一案(廊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274号),现案件已审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且仲裁裁决书邮寄送达被退回,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4月28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200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8333.33元。

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