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炫彩小象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秋香、李文慧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大劳人仲案字(2023)第149、150号)。因你公司未正常经营,与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无法履行直接送达,且相关仲裁文书邮寄送达你公司未签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4月11日上午9时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南楼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316-8859970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