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廊坊华安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吴凯凯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由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2023年10400162号),鉴定结论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7个月。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