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霸州市爱豆家具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6月1日受理王洪荣、王静、宋红霞、杨雪、刘雪亭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霸劳人调仲案字2023-188号),现案件已审结。现因你公司未正常经营,无法履行直接送达,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内容如下:

1、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25日的工资:王洪荣18265.00元、王静7348.00元、宋红霞7404.00元、杨雪8731.00元、刘雪亭8282.00元。

2、驳回申请人王洪荣、杨雪的其他仲裁请求。

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霸州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霸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本委办公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16号。

联系电话:0316—7863602。

    特此公告           

 

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