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相关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请相关人员持有关凭证到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进行举报投诉;公示期满,若无投诉视为无拖欠,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将依规办理该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25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316-2607774,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2号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4室。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是否竣(完)工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1

河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廊坊水质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大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