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大厅维修改造项目选择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比选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大厅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

2、项目内容: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政务服务需求,推动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省政务服务要求,结合人社业务标准体系,实现“线下一窗办、线上一网办”的人社政务服务模式。对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大厅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比选,比选项目预算投资100万元;全过程管理服务内容:(1)提供发改委立项文件的办理;(2)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协助制定招标方案,编写修订采购文件、协助采购人财政局备案,负责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活动评审工作,负责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放中标通知书,以及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到招标、采购业务的政策咨询服务);(3)工程建设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4)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概预算的编制、结算的审核)。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至项目完成。

二、备案方式

信息公开、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价格评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前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能够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河北省确认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中查询到企业备案信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申请人的服务收费报价不得高于财建[2016]504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工程建设监理与相关收费标准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标准;

四、报名及递交文件资料

1、有意参加我局采购项目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33日至2023年39日,将备案资料递交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5房间,联系人:李伟立,0316—2229232。

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备案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河北省确认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截图、监理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报价单。

五、审查方式

我局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备案机构开展资格审查及报价审查,审查结果在局网站公示。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3 109时30分

比选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广阳道19号)十楼接待室

七、发布媒介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