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安徽雄远建设有限公司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安徽雄远建设有限公司

本机关依法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21】1026115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宋守瑞眼球钝挫伤(左)、角膜白斑(左)、角膜异物(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公告发布60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