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周麻婆饭店:

受理申请人刘永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因你公司停止营业无法联系,故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广劳人仲案【2020】204号裁决书。广劳人仲案【2020】第204号裁决内容如下:“裁决1、被申请人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周麻婆饭店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永平拖欠的工资肆仟壹佰玖拾玖元整(¥4199.00);2、被申请人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周麻婆饭店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刘永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部分壹万柒仟贰佰元整(¥17200.00)。若不服本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广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周麻婆饭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广劳人仲案【2020】204号裁决书,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院内,电话:0316-2115860    2140868

 

   特此公告

 

廊坊市广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