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有效阻断病毒传播,确保干部职工健康安全。参照省厅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资福利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不见面”审核服务方式

各单位可将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表格通过电子邮件、QQ或传真发至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我们将及时予以审核,并以电话、邮件、图片等方式反馈单位,先按审核结果执行,相关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办。

二、近期两项重点业务安排

对集中办理的绩效工资总量审核和按照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作,待疫情结束和考核结果出来后进行统一安排。各单位能缓办的其他业务待疫情结束后办理,相关待遇按照政策补发。在此期间,各单位要按照现行政策和标准确保工资发放到位。

三、畅通业务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可通过工资福利工作qq群、电话等方式进行,我们将随时予以解答。电话:2395082;传真:2395083;邮箱地址:lfgzk2114333163.com

四、全面落实防护措施

近期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尚处于观察期的,请自觉按规定时间隔离后再来办理业务。进入市人社局办公楼,请自觉遵守我局疫情期间相关要求。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