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2019年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补贴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文件精神,针对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单位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至2019年10月为1650元,2019年11月起为1900元),减去300元(用人单位及当地财政各负担1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截至目前,申报就业见习生活费补助补贴人员中共有124人符合补贴政策要求,补贴期合计671个月,共发放资金90.81万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2019年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6-2227946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