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
二、事项类型:管理服务事项
三、办事依据:
《廊坊市专家选拔、管理、培养和使用暂行办法》(廊人发〔2009〕10号)
四、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单位推荐报告;2、呈报表、一览表;3、事迹材料;4、奖励证书、著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专技科接收申请材料;3、专技科复核材料,资格审查;4、报局领导审批;5、组织专家评委会评审6、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小组审批;7、公示评审结果;8、专技科将办理结果通知当事人。
六、是否需要现场踏勘:否
七、承诺办结时限:资格审查30日内完成。
八、是否收费及依据标准:
九、申请书标准文本(附后):否
十、受理窗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