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待遇核定

政策依据:1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严格控制职工提前退休和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1999]24

2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2006]67

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办字[2006]77

提交材料:1、退休人员档案材料;2、河北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和信息表;3、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办部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2227473

事项类型:管理服务事项

风险等级:A级

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在受理审批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不徇私情。

2、严格执行AB岗、公开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首办负责、追究问责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通过网站、公开栏、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行政职权、办事流程和实施依据等。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和结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严格执行科务会议纪要制度,重大事项科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防止暗箱操作和少数人说了算。

5、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十个严禁”。

 

附件:廊坊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待遇确认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