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

 

20152月,廊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社厅确定为河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单位。我局高度重视,连续三年将“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应用”列入重点工作,按照“市本级先行先试,各县市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面覆盖”三步走原则,督促指导11个县(市、区)仲裁院于2017年底全部完成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系统的全面应用。

目前,我市已配齐支撑调解仲裁办案系统正常运行的硬软件设施,各仲裁院办案人员均熟练掌握线上办案操作技能,并有序对案件进行补录,系统使用率达100%,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办案,仲裁办案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在全省人社系统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座谈会上,我市就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使用情况作了典型发言,受到省厅相关领导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