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征集2019年就业见习岗位的通告
一、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范围:
廊坊市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二、就业见习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民族县中职学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三、就业见习期限:
一年(12个月)。
四、见习要求:
1、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优先吸纳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单位。
2、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3、2019年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认定,采取随时申请、随时认定、随时对接、随时上岗的办理流程。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根据《廊坊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具体补助金额详见后续发布的各见习岗位公告),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4、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按期向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联系电话:
市直:2227484 三河市:3215093-8014
香河县:8321390 大厂县:8822324
固安县:6161477 霸州市:7863622
永清县:6696933 安次区:2196365
广阳区:2013037 开发区:6078262
文安县:5221788 大城县:5585271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