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廊人社发2019117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文件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与岗位补贴保险补贴为了做好2019年各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保险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政策依据

岗位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市本级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和明确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廊人社发2017126文件执行

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申报单位范围

    各类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已在市本级享受该项补贴的继续在市本级申报

    今年初次申报该项补贴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注册地所在人社部门申报该项补贴

申报期限

市本级广阳区安次区上半年617日至621;下半年1111日至1115

各县时间自定

注意事项

市本级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

市本级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去年已申报人员上半年申报20191-5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下半年申报6-11月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各单位新招用人员采取先备案后申报方式在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前需先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补贴申报以备案的人员为准

请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按期申报并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有效及享受政策的延续性对不按时申报的取消其当期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企业除追回相应补贴外还要追究单位或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申报说明所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的表样请到邮箱lfszjyqy@126.com密码:lfszjy)自行下载

    联系人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龚兰英 

联系电话:2227946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65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