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2018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

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冀财社〔2016158号)文件规定,中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审批期限截止至2020年底。   

2、社会保险补贴。对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型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审批期限截止至2017年底。

截至目前,市本级共有12家企业,共有28人符合享受中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条件,核定补贴额2.8万元,共有91人符合享受中小微型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核定补贴额103.10572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66.388944万元,医疗保险31.679475万元,失业保险2.28657万元,工伤保险2.750739万元),两项补贴合计105.905728万元,

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2018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81221日至2018122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62227946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

附:

1廊坊市2018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保险补贴汇总表

2廊坊市2018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补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