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人社发【2018】113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8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统一举行,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廊坊市,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至28日17时30分,自2018年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或 登 录 河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填报完成后进行报名信息预览,确认本人信息填写无误后,最晚于6月28日18时前下载考试报名表,到安装有PDF文件阅读器的计算机上打印即可。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交费,报考人员需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交费;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账户或关联银行卡显示扣费,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报名平台状态仍为“未缴费”,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6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已缴费”,即完成报名;若显示“未缴费”,请及时联系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工作性质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报名中、高级考试,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本年度报名阶段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挂职、派驻、抽调、合作单位名称。如在本单位脱产且在上述单位从事全职专业工作,请开具相应证明。5、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7、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涉嫌骗考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社保(信息)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1、报名表(网上打印,一份);
2、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6-28日,按照工作属地原则请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四)按照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考生所有上报材料上签字(主管人员)并加盖公章。
自10月15日至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考生模块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审计署、人事部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初级: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高级: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两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四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五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六年。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1.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8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9日
主题词:职业资格 执业资格 考试 考务 通知
抄送: 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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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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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专业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报名时间 |
网上缴费时间 |
发放准考证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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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
2018年6月15日—28日17时30分 |
2018年6月26-28日 |
2018年7月6日17时30分前 |
10月15日至20日 |
2018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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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市直 |
1001 |
广阳 |
1002 |
安次 |
1003 |
开发区 |
1004 |
三河 |
1005 |
霸州 |
1006 |
香河 |
1007 |
永清 |
1008 |
大厂 |
1009 |
大城 |
1010 |
文安 |
1011 |
固安 |
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