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廊人社发[2017]155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定于111112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今年起,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凡20152016年在我省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二)2017年度我省统一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于2017816日至82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

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717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113-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打印);

2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需审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含二级结构)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任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需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考生8242528携带报考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考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 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诉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12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8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用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方法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表

22017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3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O一七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考试    考务   通知                 

抄送:  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附件1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表

                                           

考试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网上打印

准考证

时 间

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2017816日至8281730

20178242528

2017971730

2017113日至119

2017111112

 


 

 

附件2 

2017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

单位代码表

市直

1001

广阳

1002

安次

1003

开发区

1004

三河

1005

霸州

1006

香河

1007

永清

1008

大厂

1009

大城

1010

文安

1011

固安

1012

 

                                               

 

 

 

 

 

 

 

 

 

 

 

 

 

 

 

 

 

 

 

 

 

 

 

 

 

 

 

附件3

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年限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学历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专业技

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名称和时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编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盖    章)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注: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12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