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正式设立申报材料

 

递交《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正式设立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份(个人申请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复印件;公司申请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

4、法定机构出具的用于办学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一份;

5、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应出具出租方所有权证书,并提供租赁合同)

6、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7、学校章程(应包含《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8、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和教材

9、学校教师名册(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以及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证明材料

10、校长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上岗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协议书

11、教学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协议书

12、财务管理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