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负责工伤保险登记和工伤保险费的收缴;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调查统计;提供咨询服务。以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加强企事业劳资人员和职工培训、大力提高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全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全市农民工参保率达到95% 以上,基金征缴率达到100%。

(一)集中精力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重点是对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上解、待遇审核、审批以及待遇的申请与下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业工作人员参保扩面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工作;

(四)强化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加强基金征缴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进一步加强工伤职工待遇审核,提高工伤保险规范化和程序化运作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稽核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各项待遇落到实处,严防社保基金流失;

(七)围绕今年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宣传推动力度,通过散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和各类新闻媒体,对企、事业管理者和职工进行工伤保险政策讲解和培训,使更多的职工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更有效地发挥工伤保险的“保护伞”作用。

(八)其他交办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事业)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9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1.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9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1万元,主要为工伤保险工作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291.8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4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44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主要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5.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办公用品及印刷费、一般邮寄费、办公电话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负责工伤保险登记和工伤保险费的收缴;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调查统计;提供咨询服务。以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加强企事业劳资人员和职工培训、大力提高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全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全市农民工参保率达到95% 以上,基金征缴率达到100%。

(一)集中精力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重点是对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上解、待遇审核、审批以及待遇的申请与下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业工作人员参保扩面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工作;

(四)强化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加强基金征缴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进一步加强工伤职工待遇审核,提高工伤保险规范化和程序化运作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稽核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各项待遇落到实处,严防社保基金流失;

(七)围绕今年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宣传推动力度,通过散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和各类新闻媒体,对企、事业管理者和职工进行工伤保险政策讲解和培训,使更多的职工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更有效地发挥工伤保险的“保护伞”作用。

(八)其他交办工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546008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工伤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291.87

开展工伤保险经办相关工作

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到位

工伤保险参保率

100%

≥90%

≥80%

<80%

工伤保险报销及时率

100%

≥90%

≥80%

<80%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0%

≥80%

<8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1.31万元,本年度单位(处室)无拟购置固定资产。详见下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廊坊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41.31

1、房屋(平方米)

0

0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0

0

2、车辆(台、辆)

1

8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0

4、其他固定资产

——

33.31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工伤保险中心部门预算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