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我中心成立于1995年4月,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现有11名在职工作人员,其中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经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二是管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三是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审核和发;四是对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具体抓好以下工作:1、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2、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抓好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做好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4、继续开展信函告知工作,扩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5、全面开展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稽核工作。6、扎实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不断促进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7、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的要求和数据整理后对业务工作的需要,对办事程序、业务用帐表卡册进行调整和重新印制,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8、抓好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部、省的培训班,并组织好对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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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524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47.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524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5095.94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险工作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25247.47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0154.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82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0121.71万元,主要为财政补贴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1.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扩面、征缴、发放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完善统筹机制,规范业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保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平稳运行。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546006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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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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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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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执行 |
25247.47 |
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扩面、征缴、发放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完善统筹机制,规范业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保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平稳运行.
|
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
养老金征缴任务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 |
养老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90% |
≥80% |
<80% |
||||
养老金扩面任务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 |
||||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3.26万元,本年度单位(处室)无拟购置固定资产。详见下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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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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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
93.26 |
1、房屋(平方米) |
0 |
0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0 |
0 |
2、车辆(台、辆) |
1 |
10 |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 |
0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83.26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